新车无临牌上路会怎么处罚? 处以扣分12分,一般罚款金额为200分。 一、相关法律依据 罚款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,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、保险标志,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、驾驶证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 车,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,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。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,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处罚。 扣分根据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123号)规定: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一、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,一次记12分: (五)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,或者故意遮挡、污损、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; 二、临牌办理 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八条的有关规定: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,方可上道路行驶。尚未登记的机动车,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,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。按照规定,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悬挂号牌,新车需要办理临时牌才能上路。 办理临时行驶车号牌无需开本车去,只需备齐资料就可以了。新车主可提交行驶区域和行驶时间的书面申请,凭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、车辆的来历凭证(购车销售发票)、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、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即可申请。也可在购买车辆时委托销售商代办,这样,就避免因无临时车号牌上路而被处罚的情况出现。